兴隆台区个人申请专利的办理步骤
对于商标来说:“再不注册,商标就没了!”专家建议,针对盘锦商标注册越来越难的情况,给广大申请人支了几招:
一、“市场未动,商标先行”,注册商标要先下手为强
很多企业在成立伊始没有商标意识,而是自己的品牌已经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或者是发现有人假冒自己的商标之后,才想起来注册,往往却发现根本就注册不了了,但此时企业已经很依赖这个这个品牌,不愿也不能推倒重来,从而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
所以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企业把产品推向市场之前就应该进行商标的注册,尽早获得商标专用权。否则,当推广出去的品牌无法注册的时候,不仅企业发展遇到瓶颈,同时还面临着侵权的风险。
二、委托专业机构办理商标注册
很多人误以为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就是制作和提交商标申请书件,其实,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除了这些之外,从商标名称的策划、查询、提交申请,到后期商标进度监测,特别是商标注册成功后如何运用、保护和管理等,都能提供专业的建议并且帮助企业实施。所以,企业的商标注册需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而不能仅仅考虑价格因素。
再考虑到商标申请的难度,有些大型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也开始提供更有保障的服务,比如有的代理机构承诺商标被驳回的话,由代理机构帮企业重新进行申请,直到注册成功一件为止。这样的服务相当于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风险共担,有了这样的保障,对大多数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文字、图形、英文等分开来申请
很多申请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总是首先考虑价格和成本,往往是将“文字”“logo”及“英文”或者“汉语拼音”放在一起做为一个商标申请。孰不知,这样的做法恰恰加大了商标申请的风险,人为的增加了商标注册的难度。
这是由于商标审查中所遵循的是“部分近似,整体驳回”的原则,所以,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商标中的某一个构成元素和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从而整体被驳回的情况。
所以商标申请时,最好的原则是,一个商标中的构成要素只有一个,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企业的商标中集汉字、logo、英文和拼音与一身,最好的方法是将几个构成要素分开来分别注册。这样就可以将注册风险给分解掉,如果有其中一个被驳回的话,不至于影响到其余商标的申请。
而且,分开注册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随意地组合使用。拿上文所举的既有汉字和英文,又有logo和拼音的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讲,实际使用中,可以将上述四个商标单独使用,也可以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将四个单独的注册商标随意地组合使用,从而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
2001年的《商标法》规定,对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发给盘锦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其中,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初审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但是,在实践中,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之日与商标公告期满之日未必是同一天,这就造成一个问题:对于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力?
换言之,他人是否需要承担某种形式的法律责任?对于这一问题,2001年的《商标法》没有给出答案。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第三十六条对于这一问题则明确给予否定回答,该条第二款规定: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商标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权利人可以排除其他任何人的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成为绝对权有一个前提,就是权利状态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为其他人所知晓。对于知识产权而言,除了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自动产生外,通常必须经过法定的授权程序,并向公众告知。如果一项绝对权没有为公众所知悉,客观上就无法对抗他人。正是基于公示的需要,《商标法》设置了商标公告制度。
商标公告之后,法律上推定任何人都应当知悉该商标权的存在,这是谴责侵权人的主观状态的依据。因此,商标权人虽然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即取得商标专用权,但要获得追究他人侵权责任的权利,必须等到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被公告之后。只有注册商标公告后,注册商标专用权才真正从形式上转化为一种及于一切人的绝对权、对世权。
举例来说,张三在体育用品上申请注册商标,经初步审定后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时间为2014年2月1日,公告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准予核准注册并公告的时间为2014年5月1日,那么张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为2014年2月1日,但是,对于他人在体育用品或近似商品上使用商标或近似商标的行为,张三想要维权的话,则要推迟到2014年5月1日;对于2014年2月1日至5月1日期间的类似行为,张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则上没有追溯力。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关于追溯力的规定是原则性的,对出于恶意并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失的情形,新《商标法》规定了原则中的例外,即在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这一期间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这体现出新《商标法》在立法上的细致与周密。那么,恶意应如何认定?笔者以实践中存在的两种情形加以说明。
第一种情形是,在某一商品或服务行业内有两家以上的企业共同、长期使用某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字号,一段时间后,其中一家企业将该商标或字号申请注册为商标。对于这种在商标申请注册前他人已公开、持续使用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显然对商标注册人没有任何恶意。在商标核准注册之前的使用行为,自然不应受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追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注册后应停止使用或者继续使用但附加区别性标识)。
第二种情形是,在某一商品或服务行业内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在商标审定公告期间发现他人已申请注册某商标,便出于恶意竞争的目的(如抢占市场、歪曲商品联系造成反向混淆或搭乘商誉等)迅速在相关商品上大量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无疑属于新《商标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恶意,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标申请看似简单,但涉及很多专业知识。一旦出错,就可能导致拒绝和其他更大的损失。所以委托其他公司。这就是原因。仅供参考。目前,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直接到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第二,代理。建议委托代理人的原因:首先,国家对商标事务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和专门的法律程序。处理这些商标事务的要求和法律程序非常复杂,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连续性强,需要非常熟悉各种法律程序和环节。其次,商标代理业务相当一部分属于违法的法律业务。
它需要专门的知识和长期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和区分相应的情况,彻底掌握商标评审规则,灵活运用规则和技巧,依法规避法律风险,力所能及,成功率低。通过优质的专业商标代理人,我们可以将代理人丰富的专业商标综合知识和工作经验运用到其代理活动中的每一项商标权要求中,事半功倍。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学习《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才能迅速掌握商标的法律知识。商标代理人所具备的商标法专业知识,需要通过对一系列商标法律知识的全方位专业学习和实践来积累。他们是普通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由于商标权不是依法自然产生的,而是通过法律规定的特殊程序申请确认的,作者的商标知识是无法比较的。
商标局审查员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申请确认过程中,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法律依据,根据自己的分析判断,作出批准、驳回、更正、撤销、驳回等决定。由于不同考官在专业范围、知识和工作经验上的个体差异,审计工作必然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对商标的法律知识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透彻的了解,就不可能发现其中的错误,更谈不上对其权利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商标代理人,才能充分分析和判断主管机关在代理过程中的每一项法律决定,看所引用的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
此外,面对商标侵权诉讼、同类商标分析判断、恶意抢注、商标使用不正当竞争、许可转让过程中的技能或纠纷处理等问题,由于对商标知识产权具有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普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不具备解决的能力,非常需要有经验的专业商标代理或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来解决或提供代理服务。在经验方面。由于长期接触商标事务、各类失败和成功案例,商标代理人在处理商标确认事务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综合技能和实践经验。这些技能和经验被无数前辈用和教训交流过。
其中有些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但对处理商标确认事务有很大的帮助。一个优秀的商标代理机构,不仅要在盘锦商标注册和申请中充当委托人的代理人,而且还要做更多的工作。为了节约成本,虽然委托代理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但这实际上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将去参加一次特别旅行。差旅费和住宿费至少是一项基本费用。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长,因此不可避免地在注册的各个方面花费“不公平的钱”。
企业不营业了不注销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特别是多年不做税务申报,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所以不营业、不想经营的公司应该趁早注销。企业注销流程如下: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办理完税证明。4、登报公示5、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5、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完成。
公司注销事务处理的过程中,一般会是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时间通常是在半年以上,如果是第一次办理,对相关流程及材料不熟悉,则注销时间还会进一步加长。所以为了节约时间和精力,避免麻烦,小编还是建议您选择靠谱的代理公司来办理企业注销。首先,代理公司更为熟悉注销的相关流程及需要的材料,只要按照要求准备好资料,就可以躺在家里等着对方办理。
其次,注销业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自己办理需要跑东跑西,遇到严重的问题还可能处处碰壁无功而返,而代理公司尤其是拥有5年以上经验的公司,日日与相关政府部门打交道,更容易解决一些难题。在寻找代理公司的时候,最好选择从业5年以上,经营地址正规,人数最好过百的成熟代理公司,他们经验更为丰富,办事也更为流程化、规范化。
上一篇:盘锦公司商标转让不能忽视的问题
下一篇:盘锦个人申请专利需了解的内容
- 大洼区企业注册商标的重要原则解析[ 2024-05-17 ]
- 盘锦企业商标申请的五大关键步骤[ 2024-05-16 ]
- 兴隆台区公司商标注册的关键原则[ 2024-05-15 ]
- 盘山商标变更的常见类型及其影响[ 2024-05-14 ]
- 如何评估兴隆台区商标转让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2024-05-13 ]
- 兴隆台区申请专利的多元途径[ 2024-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