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公司商标续展的相关规范
在先权利,是商标法的术语,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先权利是指: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下文我们将对在先使用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权、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未注册商标权专门作出说明,这里我们先对《商标法》第31条前半段中的“在先权利”作一说明。
(1)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将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企业名称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属于对他人企业名称权的侵犯。
(2)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盘锦商标注册,属于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3)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他人对自己合法取得的外观设计享有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可或授权,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他人外观设计作为商标注册,属于他人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
(4)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的姓名作为商标或商标组成部分,可能对他人姓名权造成损害的,属于对他人姓名权的侵害。
(5)肖像权。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将他人的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属于侵犯自然人肖像权。
(6)特殊标志权。根据国务院《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之规定,特殊标志是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践中同样是商标局)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受法律保护。
(7)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现代社会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也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给予保护,属于一种在先权利,申请注册商标不应侵犯他人该项权利。
(8)奥林匹克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依照该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依法处理“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异常盘锦商标注册行为,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规范商标申请和注册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如何构建遏制商标注册异常申请的长效机制?新华社请专家为您翻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规范商标申请和注册已成为业界的共识。
商标注册申请量多年来居世界第一,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已超过1800万件。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国。然而,随着申请注册数量的快速增长,以“依赖第一”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和以转让注册商标为目的的“囤积注册”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邓红光说:“商标注册申请异常,给正常经营和有实际使用需求的企业带来了严重问题,非正常注册商标已成为企业正常申请商标的“拦路虎”,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傍”,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成本进行保护性注册。
而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直接侵犯。“依法处理商标注册异常申请,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使商标注册回归本源。”邓红光说,减少异常申请,也有利于提高正常商标审查效率申请和缩短审查周期。草案规定,除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异常的商标注册申请外,还可以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通过不规范的商标注册申请,骗取经济资助、支持或者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异常商标申请注册的,也将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介绍,草案着重解决现行法律框架下在实践中法律基础不明确等问题,同时加强综合监管,将商标评审、管理过程中的监管手段与信用记录、数据统计等过程以外的措施相结合。代理管理。“严格执法将制止各种乱象。同时,严格执法与综合监管相结合,有利于形成综合监管格局,有望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关玉英说。同时,草案要求社会公众充分利用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和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注意使用注册商标的意图,达到规范异常申请商标注册的目的。据介绍,我国将积极开展立法研究,计划完善商标法律法规,优化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和保护制度,形成遏制异常商标注册申请的长效机制。
最近很多企业的营业执照遭工商局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被吊销等于会有相对应的罚款,那么您清楚什么原因会导致工商局把您的营业执照吊销吗?下面注册公司小编为您分析下:
一、在注册公司时用虚假注册被工商局查出虚假注册公司是工商局最常为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使用虚假注册的公司,是不可能存续的,一定会被工商局查处的。虚假注册包含了虚假地址注册,虚假注册资本,提交虚假的资料,法人代表,股东等都虚假出资。
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超出了当初注册公司所填写的公司经营范围超出公司范围经营,情节不严重的会被罚款,并且还罚的不少,对于情节严重的,是会被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
三、在公司注册后无缘无故不开业的,或者经营期间突然就停业的一般来说,公司注册完成后,如果没有任何理由,却一直未开业,并且超过6个月仍旧没有开业的,营业执照也会被工商局吊销。同理,没有任何理由,却无端停业超过6个月的,也同样会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按时记账报税,逾期没有年报的按时记账报税年报是一家企业经营过程中重要的一项事务,如果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逾期没有年报,或是故意不记账报税不年报的,情节严重的也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商标,又称为牌号、商牌,是指公司、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为使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销售的商品,与其他商品有区别,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以文字、图形、记号等制作的标志。盘锦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要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商标申请人即获得所申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那么,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2、公司、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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